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米6官网下载m6 发布时间:2023-11-19 06:18: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5,502,7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新强,首席财务官王霞及财务部经理刘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成立于“中国光谷”腹地,2000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公司集团,2015年评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激光技术及其应用”为主业,投资发展传感器产业。经过多年的技术、产品积淀,形成了以激光加工技术为重要支撑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装备业务、以信息通信技术为重要支撑的光联接、无线联接业务,以敏感电子技术为重要支撑的传感器以及激光防伪包装业务三大业务格局,聚焦新基建、新能源、新材料,汽车新四化、工业数智化等赛道,开展多层次开放式创新,参与构建全联接、全感知、全智能世界。
智能制造业务:公司致力于为工业制造领域提供广泛而全面的激光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发挥工业激光领域的领头羊和全产业链优势,全面布局激光智能装备、自动化产线和智慧工厂建设,是中国最大的激光装备制造商之一,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方案提供商,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际标准制定参与单位、国家标准制定的牵头组织和承担单位。
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公司持续优化漫威系列光纤激光切割智能装备、奥博系列三维五轴激光切割智能装备、汽车白车身激光焊接自动化产线、汽车保险杠激光加工自动化产线等产品的性能,重点推出超高功率激光切割平台、超重超长超大型管材型材三维激光加工中心、高功率激光清洗智能装备及自动化产线等系列新产品。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内首条高功率管材激光清洗装备及自动化产线顺利下线,并出口南美;自主研发的国内首个激光U肋清洗自动化产线,成功应用于中铁宝桥现场;在激光微纳加工领域,产品涵盖激光标记去除、焊接、切割、精细微加工设施、PCB/FPC装备、新能源装备、显示面板及半导体装备等。公司产业布局向“激光+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全速转型,提供智能装备、自动化线、智慧工厂三类产品及服务,布局AI量测领域,丰富产品及全产业链解决方案。
联接业务:企业具有业界先进的端到端产品线和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光电企业,服务全球顶级通信设施和数据应用商,智能终端业务立争打造个人、家庭、网络智能融合通信终端的世界级企业。公司具备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全系列新产品的垂直整合能力,产品有有源光器件、智能终端、特种光器件、光学零部件等,公司围绕5G、F5G、数据中心、智能汽车、5G to B五大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智能“光联接+无线联接”解决方案,产品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感知业务:公司致力于为家电、汽车、OA、医疗、消费类电子等领域提供温度、湿度、光、空气等多维感知和控制解决方案,推动智慧出行、智慧家庭、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的发展,成为全世界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传感器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自主掌握芯片制造和封装工艺核心技术,建有教育部敏感陶瓷工程研究中心、国家CNAS实验室,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可靠的交付保障能力,是全球一流的多功能传感器制造商。
公司同时拥有国内外领先的光学微纳技术,致力于化学工艺研究,融合功能材料,成为全世界有一定的影响力的防伪和表面装饰专家。公司产品涵盖专版定位/非定位和通版镭射烫金膜、激光防伪包装材料、全息水转印花纸、IMR注塑膜、注塑件等,产业链从传统纸膜基材延伸至玻璃、陶瓷、新型塑基表面装饰等领域。依托先进的研发技术和制造保障能力,服务于烟草、白酒、家电、日化等多个行业领域的知名客户。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原控制股权的人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业集团”)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向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国恒基金”)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191,045,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下称“本次交易”)。产业集团与国恒基金于2020年12月24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武汉市国资委的批准,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前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已经全部满足,《股份转让协议》业已生效。
2021年3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产业集团协议转让予国恒基金191,045,514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后,国恒基金持有华工科技股份191,045,514股,占华工科技总股本的19%。华工科技的控制股权的人变更为国恒基金,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工会联合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4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
2021年4月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二路6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2021年4月30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2021年7月29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制定《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4)。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43,143.71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13,876.3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年10月29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1)。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2)。
关联董事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预计,公司2022年全年可能会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23,121.00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为更好地树立业务架构,整合资源及业务板块,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其所持有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其全资子公司黄冈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合计增资11,662.8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80,440,216.56元,未分配利润余额445,850,879.47元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2-16)。
关联董事朱松青先生回避了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16: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1)。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信息公开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有几率存在的问题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成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要求,未发现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2)。
监事会认为:经预计,公司2022年全年可能会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23,121.00万元。公司拟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2-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依据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的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2年度可能会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3,121.0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3,430.43万元。
关联董事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 2021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三路(激光)2号厂房2F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光、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五金机电的收批发及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营业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8,819.29万元,净资产7,399.23万元,营业收入3,580.49万元,净利润61.24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及租赁;激光仪器(医疗器械除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和代理本公司营业范围内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4,360.40万元,净资产4,120.43万元,营业收入654.38万元,净利润-323.1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施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营销售卖;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65,011.61万元,净资产53,674.53万元,营业收入13,425.10万元,净利润-1,586.04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软件产业4.1期B1栋302(自贸区武汉片区)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通信设施销售;通信设施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5G通信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190.77万元,净资产896.65万元,营业收入1,163.35万元,净利润58.73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1号一期配套厂房1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主营业务:全系列全固态半导体泵浦激光器(不含医疗器械);从小功率到大功率,从红外到紫外脉冲激光器及激光精密加工设施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营业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30,684.42万元,净资产18,710.82万元,营业收入10,409.86万元,净利润1,123.04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三路(激光)1号厂房1层
主营业务:光纤激光器、特种激光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激光精密加工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激光器控制系统软件设计、开发、销售、安装、维修服务;电子科技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激光行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营业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3,097.82万元,净资产2,542.84万元,营业收入1,783.87万元,净利润-139.89万元。
1、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8万元。
2、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50万元。
3、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岭光电”)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为云岭光电董事长。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626万元。
4、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多德”)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为纳多德董事长。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5、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597万元。
6、武汉华锐超快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0万元。
公司预计2022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比较小,且上述关联方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署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生产所需货物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非消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证了其生产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非消极作用。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更好地树立业务架构,整合资源及业务板块,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正源”)向其全资子公司黄冈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正源”)增资11,662.88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好地整合资源及业务板块,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工正源拟以自有资金5500万元及其所持有的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光学”)100%股权(按正源光学经审计净资产值6,162.88万元作价)向黄冈正源增资 11,662.88万元。增资完成后,黄冈正源将持有正源光学100%股权,其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资至10,000万元。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器件和光模块、电信终端设备、无线通信设施、移动无线数据终端以及与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产、销售及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通信用的光电器件、模块、子系统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经核查,黄冈正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增资中,增资方华工正源使用其持有的正源光学100%股权对被增资方出资。正源光学的基本情况如下:
10、资产评定估计情况:华工正源委托湖北衡平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对正源光学股东全部权益在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定估计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正源光学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6,540.61万元。
11、定价情况:以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高理光学100%股权最终按经审计净资产值6,162.88万元确定增资对价。
12、经核查,正源光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增资目的:为逐步优化华工正源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架构,实施资源整合,完善战略布局,提升整体管理效率,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在光模块领域做出体量、形成规模,现拟调整子公司股权架构,同时对黄冈正源现金增资。
2、增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出资5500万元,同时以其所持正源光学100%股按经审计净资产值6,162.88万元作价,合计向黄冈正源增资11,662.88万元。
3、资金来源:现金出资部分全部来源于华工正源的自有资金;股权出资部分为华工正源合法持有的股权资产。
1、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策略,有助于黄冈正源与正源光学的中长期发展。
2、本次增资完成后,黄冈正源仍是华工正源的全资子公司,正源光学将由华工正源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本次增资由华工正源以自有资金及其所持正源光学100%股权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以应对可能面临的市场和经营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风险。
2、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鄂衡平评报字[2022]第009号);
3、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110000号);
4、黄冈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11000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听取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审工作的总结,审阅了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众环审字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110517号)。经研究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企业来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收费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2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方面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上的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5)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刘钧,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起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2020年度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海,2014年起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1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复核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